免費法律諮詢留言(2016年6-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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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則留言:

  1. 有法律問題的朋友,歡迎在本留言版留言,本所於工作閒暇之餘,會儘量回答各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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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問律師:
    本人之前因工作腰椎長期疼痛都有去醫院就醫,但於104年12月公司以公司虧損為由開除資遣我,有匯款資遣費,可是之前以經有跟老闆口頭說我腰椎有受傷,於105年4月動手術,病名為:椎間盤突出,經勞保局認定為職業病,也已收到勞保局的公文,被開除後都看病,也沒工作,手術完彎腰會痛,現在也沒辦法辦重物,像我這種情形算非法解雇嗎?法律訴訟的話能爭取什麼權益?爭取什麼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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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雖然勞動基準法第13條規定在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除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但是你的職業災害醫療期間是在雇主與你終止勞動契約之後,應該不受該條的保護。但是,你可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61條及第59條規定,在終止勞動契約後仍能請求原雇主補償必須之醫療費用。
      其次,關於終止勞動契約是否有效的部分,要看當初終止時,公司是否真的有資遣你的必要,如果沒有,那就會構成違法解雇,你認為違法解雇者,應該向雇主提出要求繼續工作的請求,如雇主不同意,你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確認雙方的勞動契約仍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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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問陳律師:
      我是在工作期間就都有在就醫,也有告知老闆腰椎受傷,連在縣府開協調的主管也知我腰椎受傷,只是那時不知能請傷病給付,也不知能認定職業病,更不敢去動腰椎的手術,但公司還是要以業務虧損為由,來資遣解雇我和另一名同事,像我這樣公司以這樣理由解雇也是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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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您好:
      如您所述,公司資遣你的理由是業務緊縮,但實際上是因為您有職業傷害需要進行醫療,公司的資遣行為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您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並請公司支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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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不客氣,歡迎常來本所部落格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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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陳律師您好
    請問
    與人在網路換物
    對方告我詐欺
    現判決不起訴
    我要告對方誣告
    判決書上面的日期是12月7日
    在最下面還有一個日期是12月27日
    請問提誣告要在六個月內嗎
    現在還來的及嗎

    對方寄給我壞掉的手機
    還說是好的沒有問題的
    我也查到他有很多個帳號
    都是負評一堆
    幾乎都是他騙人說是新的好的
    結果是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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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可以告對方詐欺及誣告,由於該二罪均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不會有六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即使已經知道超過六個月了,還是可以提起告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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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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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陳律師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要申請國賠
    狀況是 車禍 前天下雨
    上班路途中 經過處路段馬路上有積水淤泥 導致我摔車
    車子修理費跟醫療費用就快兩萬了
    腰現在還不能彎有內傷 不能搬重物
    因為趕上班的緣故 我是事後報案的
    我有拍照跟驗傷單 還有備案
    之後有申請國賠 但是被拒絕了 我想請問 我申請民事訴訟有勝算嗎? 我要做甚麼準備 還有 我想檢舉該負責單位之缺失 有甚麼管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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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物設置有缺失而導致使用者受有損害,受害者可以提起國家賠償之訴。因此,您只要證明該公務設置有缺失即可,換言之你英提出的證據包括:該路段有積水及淤泥的照片、你係因為該積水及淤泥而摔倒的證據、摔倒後因該事件所生的損害金額。
      至於檢舉負責單位有缺失的問題,你可以向該單位的上級機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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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關於網拍轉售的內褲商品,若不構成犯罪,那還需要與他和解嗎?他有跟我說若公事公辦不只這金額(5萬),我還有他的留言紀錄,那若是不和解走法律途徑是否民事賠償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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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該產品屬於真品,專售本身也不會造成商標權人的經濟上損害,即使商標權人提起民事訴訟,您也不需要賠償。
      如果該產品並非真品,而販售者並沒有明知的故意,是否需要賠償,要看販售者有沒有過失,如果已經施以相當的注意仍無法發現該產品屬於仿冒品者,侵害者也沒有過失,無須賠償商標權人損害。最後,如果有過失,只要能夠舉證是從其他人處購買了十件,購買後僅轉售一件,那商標權人也只有一件的收益損失,應該需要賠償的金額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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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若是真品無須賠償,若是仿冒品則需要賠償,但金額不高,意思是也無須私下和解了嗎?因為和解金是他說當初說以他商品單價81$*最低500倍要5萬,而我換算其實是4萬初,而走法庭可能判賠沒那麼高,那可以讓他交送檢調單位走法院囉?還想請教一個問題,我當下致電給負責人他口頭說我犯了商標法81跟92條,我的轉賣行為有犯到他說的條例嗎?而我實在是看不懂條例,可以幫我分析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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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所以若是真品無須賠償,若是仿冒品則需要賠償,但金額不高,意思是也無須私下和解了嗎?因為和解金是他說當初說以他商品單價81$*最低500倍要5萬,而我換算其實是4萬初,而走法庭可能判賠沒那麼高,那可以讓他交送檢調單位走法院囉?還想請教一個問題,我當下致電給負責人他口頭說我犯了商標法81跟92條,我的轉賣行為有犯到他說的條例嗎?而我實在是看不懂條例,可以幫我分析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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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不是需要和解,要看你賣的是不是真品或你不知道是仿賣品而定。如果是真品,就不會有違反商標法81條及92條的問題。
      民事賠償金額部分,新修正的規定,可以舉證損害的金額作為賠償的金額計算基礎,因此你如果只賣了一條內褲,那就只要賠商標權人因為你賣一條內褲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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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感謝陳律師指導解悉,事情若和平解決將在致電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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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請問:我今天收到公文但裡面只有案由"智慧財產權"~沒有警員之前電話中告知的五張圖片~原本以為公文裡面有詳細說明什麼圖片什麼人告的~然後我有打去保二刑大詢問但承辦的警察出勤不在~總機只告訴我說公文只是傳換您到案~實際資料是到案後警察才會將相關資料拿出來~是這樣嗎???那我現在是要準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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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可以找時間再打電話給承辦警員,詢問是商標或著作權案件,然後檢視自己是否有在網路上販售商品或使用他人圖片的行為,並評估是否有構成犯罪的可能(如果您沒有能力自行評估,建議是找具有相關專業的律師面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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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不好意思再請問因為我的拍賣圖片都是由批發商那裡提供的~現在是完全不知哪幾張圖片被告智慧財產權~這樣我到案說明也不知怎麼提供對自己有力的(是提供批發商網址嗎?)~筆錄做完後續是怎樣呢~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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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是批發商提供,請找出與批發商往來的文字或批發商提供照片的電子郵件或通訊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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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那我可以請承辦的警員提供相關圖片嗎~請問類似案件會被判什麼刑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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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偵辦員警或檢察官是不會將證據提供給妳或讓你照相複製的,您僅能在偵訊中要求審閱涉案的照片,以確定該照片是否有原創性、你有沒有接觸過該照片、及使用或重製過該照片。
      可能構成的犯罪係著作重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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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好~麻煩您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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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陳律師您好:

    我是5樓住戶(剛買公寓未滿二年),樓下4樓住戶(搬來3年左右)

    近日4樓在跟我們反應他們廚房有漏水情形

    5樓:你們有這漏水情況多久了?
    4樓:剛搬來沒多久就有這狀況了
    5樓:當時怎麼沒有跟我的前屋主反應呢?
    4樓:因為當時還沒有很嚴重
    5樓:如果是我們的水管壞了,為什麼我們5樓沒有漏水的問題?

    想請教律師,對於這漏水部份,我們5樓有必須負責修繕嗎?我們買房到現在也過了前屋主對我們的保固期,也無法向前屋主求償了
    謝謝陳律師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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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民法184條第1項、第191條前段,建築物所有權人因為建築物造成他人權利損害應負賠償責任。此外,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應就其專有部分負管理及修繕之責任,因此您買到的房屋如有發生漏水情形,您應該負起房屋管理及修繕的責任並應防止該漏水造成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至於對前屋主是否能夠主張,係買賣的物之瑕疵擔保問題,如果該物的瑕疵於交付前就發生問題,您在發現物有瑕疵後,應立即通知賣方,否則會被認為承認物之瑕疵,而喪失請求減少價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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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常感謝陳律師您這麼詳細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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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律師您好~
    5月27日我收一家叫力群文化有限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函中指出我於民國92年12月27日支付訂金200百元,購買英語光碟套書,未依約繳交任何款項,並要求我支付貨款以外的懲罰性違約金15,580元。又於6月16日收到對方發出的支付命令,要求我如數清償(共56,580元)。
    7月5日我收到基隆地方法院的開庭通知,開庭日期為7月20日,開庭種類為調解。
     
    請問:
    1. 這15年過程中,我與我的家人從未接到過對方的來電或來信通知,直到今年5月開始我收到「力群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通知書(詳細過程已於上述)。若對方真有我簽署的訂購單,但沒有貨品的簽收單,我是否能主張該契約無效?並要求對方停止一切催收貨款的動作?
    2.我並沒有向該公司購買教材,也沒有簽收貨單,若對方手中持有的文件並非我本人簽署,我是否能主張對方偽造文書呢?那是否又是另一個訴訟的開始呢?
    3.若對方仍緊咬不放,我是否能提出依據民法第127條,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故我無須支付該款項呢? 
    3.我是否要找律師陪同一起出庭呢?
    4.是否有其他我該注意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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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先,您必須先注意應該對支付命令提起異議,讓聲請支付命令的主張進入起訴審理程序。另外您提到的調解程序,如果與該支付命令係分開聲請,請法院將二個案件併案審理。
      其次,對於原告主張的契約部分,你可以提起該契約上的簽名並非你的簽名,這部分你主張後,對造應該負舉證責任,例如聲請鑑定簽名文字是否真正等。
      其次,對於時效完成部分,此類銷售行為的請求權時效為兩年,你可以在訴訟中提起時效抗辯,請求法院駁回對造的主張。
      至於是否要找律師出庭的問題,有律師可以協助當然可以讓你的勝訴機率大增(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錯誤而敗訴),也可以避免事事都要自己摸索,可以讓您減少花費許多時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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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件力群文化提出之文件:
      簽名與本人有高度落差
      有大宗郵寄包裹單(無簽收回執)
      聯絡地址本人並未居住過
      契約書上的任職公司及學歷資料
      經查無此公司及與本人學歷不符
      且有塗改
      可否於答辯狀中訴明異議 並請求法院駁回其主張
      目前狀況為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後法院進入調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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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您可以在訴訟中表示該契約係他人偽造,提出日常簽名資料及該契約書上不正確的資料等作為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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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非常感謝陳律師您這麼詳細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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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陳律師:抱歉在打擾一下
      我今天開完庭了,但有幾個問題要請教陳律師
      1。對方今天說我當年有給它們身分證証明,讓我不知如何是好,因當初我不記得我有給過它身分證
      2。當年我有被搶劫過,在警局有備案
      3。對方也提出在94年間,有向彰化地院提出支付命令,也向桃園地院提出支付命令
      4。法官有問對方當年支付命令是否已經確定了,對方提不出命令是否確定,
      5。法官要我們下一次8月10日在一次開庭,法官要對方回去查,當年支付命令是否生效

      請問陳律師:接下來我應該要怎麼做
      現在真的不知所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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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你不記得有給過對方身分證件,可以直接表示不曾給過身分證件,對方如果有影本,很可能是未經許可而重製的影本。
      有被搶劫過,也許他人拿了你的身分證到處詐騙,你如果有備過案,且對方取得身分證的時間在備案後,有可能是他人隨便使用你的身分證。
      無論如何,光有身分證影本不代表你與他們間有契約關係存在。你可以要求對方出示契約,然後鑑定契約書上的簽名是否是真正的。
      當年的支付命令分別向彰化及桃園地院聲請,這很奇怪,因為支付命令應該向被告住所地或契約約定之法院提起聲請,怎麼會分別向兩個法院聲請。其次,支付命令如果沒有送達,支付命令會失效,會不會有無法送達的問題呢?
      最後,如果支付命令在94年間確定了,對方有沒有提起強制執行聲請呢? 如果沒有,還是可以打債務人異議之訴,以該請求權已經罹逾時效進行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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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陳律師 謝謝你 那我8月10日 就如陳律師所說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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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本所對於免費諮詢的問題,本所僅能根據問題陳述進行概略性的判斷。
      然而此類的詢問問題及回覆,或許會因為陳述的不清楚、陳述者所掌握的證據資料與陳述內容不符、或陳述者於法院表達的方式不正確,而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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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想請問我在伊莉論壇下載影片BT種子 (然後被影業提告啥著作權法 我不確定是告什麼) 我不是分享種子的 但是我有下載 這樣最多會罰多少?還有最少是罰多少? 因為第一次被告 ... 我也有問警察應該是要告那個分享的人吧 警察說他分享跟下載的都有告

    還有在警察局做筆錄警察問我是否有觀看此影片 我說有下載但沒看影片 然後警察就拿出資料就是影片撥放的畫面(那個畫面好像不是我電腦的畫面) 但我記得我真的沒看 所以我想說算了 我可能是大概切一下就關了吧 不過我也忘了到底有沒有看 所以就認了 就說應該只是切一切感覺不好看就關了
    因為我對那部內容沒印象 能確定的只有我有下載BT種子

    我想問的就上面那個最多最少是罰多少
    還有我想問我在自己電腦看影片 別人也能知道我是不是有看?=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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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使用BT下載影片的同時,BT程式也把你公開並將下載的資料上傳給其他使用者,因此警察機關可以找到你正在以點對點傳輸的方式公開傳輸給其他人。
      其實不論是下載(重製)或上傳(公開傳輸),都是著作權法處罰的行為類型,只是重製比較難捉而已。此二種類型的犯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著作權人如果撤回告訴,檢察官也會以因為無告訴而作成不起訴處分。因此,你如果要比較快速的方式結束這個案件,可以和著作權人和解(例如;賠償他幾萬元),請其撤回告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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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那可以請問你 你覺得賠大概多少是極限 也就是不會太超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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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要看你與對方談判的方法而定,如果對方認為你是肥羊當然會提高一點和解金,如果你有低收入戶證明,那對方應該會隨便拿一點點錢就撤回告訴了。這類的案件,高的有談到五六萬和解的,低的也有一兩萬和解的。有些被告賭一口氣不願意和解,然後被起訴判個一兩個月易科罰金三到六萬,然後再陪個一兩萬元損害賠償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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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那可以在請問一下嗎 你覺得我該和解 還是賭一口氣 我第一次被告 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做 現在只等開庭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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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是取捨的問題,如果證據相當明確,和解的金額比易科罰金的金額低點,和解應該是比較好的方案吧(沒有刑事紀錄、費用較低、不需長期奮戰忍受心理上的壓力及時間上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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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那如果和解 給完金錢 需要跟他要那些資料? 就是開庭的時候要給已經和解的資料 現在還沒開庭 警察是跟我說可以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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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可以直接與告訴人聯絡,給完賠償金,請對方簽署一個和解契約並簽一份撤回告訴狀給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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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還有要如何知道易科罰金是多少? 那是開庭的時候判的 還是條例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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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判刑或易科罰金是假設你沒有和解且檢察官起訴後,法院依據證據資料認定有罪後才會判決的。至於判決的刑期及罰金的數額,目前並無法確定,只是依照以往的經驗,你這類案件通常會被處罰的刑期約在1-2個月,易科罰金則通常以每日1000元計算(也有判決是以2000元換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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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對方影業是在台北 我是南投人 這樣簽署和解契約與撤回告訴狀能用影印或啥麼之類的嗎 還是我要跑台北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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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你應該根據自己的需求及對方的要求,依據狀況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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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所以我現在易科罰金還在累加中? 還是從我抓BT種子那天到我做筆錄的日子累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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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還沒有判決,是否易科罰金是要看法院的判決。您還是趕快去和告訴人談一談,後續不起訴就不會有判決了。

      其次,本所資源有限,僅提供同一位網友詢問一到兩次,如果您有很多問題需要發問,還請付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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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律師你好,我是女孩子,我在匿名交友網站上遇到一個女孩,後來她好像認為我是男生,我一時頑皮就和他講一些打情罵俏的話,後來跟他要了line加了好友,他知道我是女生後非常生氣,他說line的ID是很隱私的,說我騙了他的個資,並說要在臉書上公開聊天紀錄,我一直跟他道歉,後來他說如果跟他買網拍的東西他就可以不計較,後來我跟他要了一些隱形眼鏡的種類來看,本來考慮要買,後來改成要買眉筆,所以我先匯款了400元給他(眉筆的錢),之後他問我之前的隱形眼鏡還有需要嗎?我說不用,他卻說我這樣是跑單,並說要到警察局備案並要求我賠償商品20倍的費用,還說要把我跟他之前在交友網站上的聊天紀錄都PO到網路上。
    請問律師先生:我這樣幼稚的行為算是違反個資法嗎?那他說我跑單的部分我會有民事責任嗎?
    謝謝你麻煩你了,我真的很無助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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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1條規定,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不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也就是說,如果是個人日常交友而取得他人個人資料,不會有侵害他人個人資料的問題,對方說你騙她的個人資料,那是隨便拿個名詞來嚇你而已,你不必擔心。
      其次,你和他的交易只是民事買賣,你有先買了一些東西,後續要不要買都是你的自由,他如果因為你不購買他的東西,隨便把你和他的聊天紀錄放到網路上,這可能會有侵害你的個人資料及名譽的問題,你可以鄭重地告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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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律師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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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你好想請問
    在7月14日接到警察通知因為在奇摩販賣了指甲貼,違反了香奈兒的商標法.同時我的賣場還有賣出一個之前競標來因為不喜歡的prada包包,不知道是不是真品還賣出了4張三麗鷗指甲貼紙和3張迪士尼指甲貼紙,這樣警察可不可以一起提告說我違反了其他東西的商標法?
    有個律師回答我目前是只被追訴了違反香奈兒商標法,但是其他東西也可能被追訴,請問被追訴是指被跟我買東西的人提起檢舉嗎?
    我是不是應該聯絡買家把賣出的東西買回來減少被追訴的機會,請你給我一點意見 謝謝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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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買家並不是商標權人,因此不能提起告訴,不過商標法的犯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任何人均能夠提起告發,檢警單位也可以依職權偵辦。
      你雖然只有被香奈兒的商標權人提起告訴,如果在偵查階段警方或檢察官發現了你也一併販售三麗鷗及Prada的包包,因為商標法的犯罪處罰屬於非告訴乃論類型,檢察官可以同時將另外的侵害行為一併起訴。不過,通常這類同時販售多個品牌的案件,檢察官及法院會認為犯罪行為的時間及空間密接,會以接續犯的概念以同一個犯罪行為論處。
      是否要在訴訟程序自己坦承有販售其他侵害商標權的行為? 如前所述,如果坦承犯行,會以同一犯罪行為處理,且法院會認為自行承認犯罪,犯後態度良好,給予較輕的刑罰。但是,坦承後,檢察官可能會通知其他商標權人,這樣在損害賠償方面會有較高的賠償金額,這是不利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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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不好意思在請問律師一下,網路看違反商業法的案例,有在拍賣網站賣東西結果買家就是警察的、和有人跟你買東西之後去檢舉你、還有警察到家裡搜查違反商標法的東西
    可以不用證據只憑看我的評價紀錄上的圖片就能起訴我嗎?
    如果被一併起訴的話是代表只有一個案子嗎?
    萬一廠商和解的金額太高該怎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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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起訴你當然必須要有正證據,可以當作的證據的範圍很廣泛,包含了你網頁的照片、陳述、買方與您的網路對話、出貨的資料、及貨品等,檢察官及法官應該依照所查獲的全部資料,綜合判斷您是否構成商標侵害的犯罪。
      由於連續犯規定已經被廢除了,目前對於連續犯罪採取的是一罪一罰的規定,但如果你的連續行為是在一個時間及空間密接的狀況下,且侵害的法益也是同一種類型,目前實務界會認為這樣的犯罪為接續泛屬於一個犯罪行為,因此如果你在偵查中表示有同時販賣多種侵害商標權的犯罪,實務見解傾向是接續犯罪,應將所有的犯罪事實一併被起訴,論以一個犯罪行為進行處罰。
      和解金額太高,你可以選擇不要和解,不過刑事判決還是有易科罰金或自由刑(被關)的問題,在考慮和解金額時,你應該考量刑罰的成本,如果和解金額不是太離譜,可以儘量與廠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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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陳律師您好:
    因為想敘述具體一點,
    內容有點冗長⋯希望您多包涵
    我在今年初於蝦皮拍賣販售Apple玻璃貼一件,被通知違反【商標法】,於7/19日已開完一次偵查庭,檢察官要我回來儘快打給apple的委任律師談和解,我打過去了,apple委任律師那邊有發和解mail給我,問我一些問題,包含要我提供商品來源、廠商資料,因為當初在淘寶買了滿多(但我在做筆錄時,陳述我是之前買的用不到所以想賣掉,只進貨一件),自從我知道這件商品有商標權的問題我就立刻下架也不再販售了,想請問如果提供了當初購買的資料會不會對我不利,apple委任律師只有說提供詳細一點,和解機率會提高,還說只有一次和解機會,叫我要慎重考慮能負擔的金額(不能太誇張)他們會盡量幫忙和解,明天之前要我回覆答案。目前很想與蘋果和解,因為新到一間公司上班,擔心一直請假會影響到主管對我的看法也怕會失去工作,一般來說Apple的求償金額大概寫多少比較有機會和解成功呢?(因為這筆和解金或罰金需要去用借的來賠償)所以很苦惱應該要開多少金額對方接受機率比較高,因為爬了網路很多文章,幾乎沒有看到有人賣apple 商標被抓的(沒辦法參考)。
    另外 如果真的和解不成,事情會變怎麼樣呢?通常和解不成還需要出庭幾次?
    謝謝您這麼忙碌還抽空幫忙解答大家的問題,祝您生活一切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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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通常侵權的數量及單價會影響到和解的金額,舉個例子:假設1.你告訴對方說你進了1萬件貨物,貨物市價約200萬,鋪貨的範圍是全省的通路商;假設2.你告訴對方在掏寶網買了2件,因為一件沒用處,所以在網路上賣200元;相信對方對於後者和解的預期金額會遠低於第一件,理由包括1.後者法院不會重判,前者法院判決的刑度會比較高;2.提起民事訴訟的成本及取得的結果,前者有打民事訴訟的動機,後者沒有。
      因此,你如果只是販賣一件,然後又是個窮光蛋,對方律師會很樂意在一個還可以回收律師費用的範圍內與你和解,例如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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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陳律師您好:
    我的事情是認識一個朋友是做公關的,
    6/14號去幫送東西給他,說原本訂桌客人沒來,公司要他今天一定要有一桌,一直拜託我,我告知我身上沒錢,對方公關說可以先簽單(註:問題ㄧ),一桌消費是一萬一千七,我付現金一千七剩餘一萬簽單,後來我沒處理因為私人事情,直到最近朋友收到法院傳票,才知道對方告我詐欺,但是他給我看的單子跟我當初簽的顏色不一樣,後來陸續傳了一些話給我,我想請問目前開偵查庭,我可以跟要去作證的朋友一起去然後請朋友跟法官說我們願意處理可否開調解庭,錢賠給他,但是要請他撤銷刑事訴訟.
    問題ㄧ:我的本名跟簽單上不一樣
    問題二:他目前跟我要的錢含公司扣他被罰的錢,我也要負責賠給他嗎?
    問題三:我本人是希望別在上法院,
    我知道是自己不該簽單,目前我真不知道怎處理最好了,
    因為八月一號要開庭本人願意環簽單上的一萬還給他
    我可以提出撤銷刑事告訴嗎?
    因為對方目前一直希望我私下匯款環他但是金額還要加上他被公司罰款的錢,我也需要負責嗎?對方現在每天一直文字上口氣不好,我需要回覆他還是直接開庭在做處理,
    謝謝你那麼忙碌還抽空回覆,祝你一切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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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你的說明內容,你與對方僅是民事的債務不履行而已,請向檢察官表示沒有不清償的意思,是為了幫對方衝業務,有先父了一部分錢,後續的寫了簽帳單,表示要慢慢還。
      第二,你可以對簽帳單的文字非自己作成向檢察官表示意見(避免後續對方又生出另一張簽帳單),對方可能會構成偽造私文書罪。
      第三,你欠公司的錢,公司向你討就是了,他公司預扣他的薪資,這個部份違反勞動基準法,是公司違法,公司應該把扣的薪水還給這位公關,你不必負責。
      對方口氣不好,建議告訴對方這個案件不構成犯罪,你會在法庭上直接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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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律師你的解釋,那我可以跟朋友一起去開庭處理,可以申請調解嗎?也可以提出請他撤銷刑事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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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開偵查庭被告和辯護人可以進入,其他人未經傳喚是進不去的。你所謂的朋友是告你的那位朋友嗎? 如果是那位,檢察官應該是會傳喚出庭當證人。
      如果雙方有意思要調解,可以向檢察官陳明,如果調解成立,可以請告訴人撤回告訴,以利於檢察官的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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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請問這幾天將跟提告人和解~約在對方的律師事務所簽和解書~我想問要注意些什麼呢~那如簽好是直接送地檢署嗎~還是再等傳票(已開過一次偵查庭)~另外案號及股別是什麼
    陳報狀的話我是要用民事還是刑事呢~那怎麼寫陳報狀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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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對方有簽署撤回告訴狀,可以直接將該書狀提交地檢署,以便檢察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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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陳律師您好,我家人在5月22收到一封存證信函,由於我家人不知道是沒注意還是忘了告訴我有私人信件,所以才到今天8/7才知道有人寄存證信函告知我欠10萬不予歸還即要告上法院,但信件上的人名我不知道他是誰,在外也沒有任何的債務糾紛,假設我不理會會有什麼後果嗎?還是我還要回覆對方呢?若回覆要怎麼回覆呢?現在過了幾個月了,回覆還來的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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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類存證信函只發生告知的效果,如果沒有欠對方錢,不理會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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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陳律師您好

    我在網路上有販售服飾商品,有2件違法商標法案,2件都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商品來源,在大陸網站購買的,工廠在去年已經倒閉,網頁也轍掉了,所以找不到任何相關資料可以證明東西來源。

    第一件 去年8月份賣出,,今年3月18號做筆錄,7月26號開第一次偵查庭,目前還在談和解中。(NEW ERA帽子)

    第二件應該是在3月7號賣出,8月18號要去做筆錄,已經知道販售什麼商品被抓,(知道這次是警察釣魚) ,要到台中保二做筆錄。(LV皮帶)

    問題

    1. 請問我這兩件案件的時間點是否有機會可以併案呢?如果有機會倂案,18號去做筆錄警察說,還是做完筆錄後打電話跟書記官說,還是等到開第二次偵查庭再跟檢察官說呢?

    2. 如果無法併案,第一件和解完後檢察官如果判緩起訴後,(或者檢察官聽到我還有另一件案件第一件會不會判比較重或者直接起訴?或者罰金罰比較多呢?)

    3. 我第二件在第一件還未判刑就已經犯罪成立,第二件這樣屬於累犯嗎?會加重刑期嗎?如果第二件也成功和解還有機會在判緩起訴嗎?

    4. 如果最後最壞還是起訴到法官那,有可能會判什麼刑責呢?

    5. 我去做筆錄時警察是否有權力叫我開我賣場網頁給他查看銷售紀錄呢?

    6. 請律師可以給我ㄧ些我沒想到的問題建議,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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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你兩個案件犯罪人同一、實施行為的時間密集,且屬於同樣的法益侵害,理論上屬於接續犯罪,應屬於同一犯罪事件,你可以請向作筆錄的警察表示有同一個商標案件正在偵查中,並告知案號及偵查機關,要求將後案移送該偵查機關以便併案偵查。在前案偵查庭開庭中,也可以向檢察官表示有同一案件的犯罪目前在哪個警察機關調查中,請檢察官發函要求該警察機關將相關資料移送併案偵查。
    如果有侵害數個被害人,檢察官應該會要求你和各個被害人都和解,才會給緩起訴。你的案件並不會構成累犯,由於你的各個犯罪時間密接,應係屬接續犯罪,以同一犯罪論罰。
    其他問題,例如預測你會被判多久,還有該不該銷毀銷售紀錄,這不是律師應該隨便回答的問題,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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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律師您好

      我第一案件已談完和解,是否可以先打電話給書記官說已跟對方和解,然後順便告知書記官還有另一案件等待做筆錄需要併案處理
      ,還是要等做完筆錄在跟書記官說,因為我不知道還會不會開第二次偵查庭,還是檢察官會直接判決書下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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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動先通知檢察官及第二案件的警察機關,最好是寫個聲請併案偵查的聲請書狀,請管轄該案件的檢察機關依程序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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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陳律師您好:

    今年過年有用BT下載一部影片,結果6月收到警察的通知書說違反著作權法。由於網路申請人是我爸,所以是我爸去警察局做筆錄。而他又不懂電腦,所以警察問甚麼也不知道...

    警察說我們在1/30~2/6中讓人下載好幾萬次。但我印象中我大概只花一天就下載完了,下載好BT也刪掉這部影片的連結,應該沒有放那麼久的時間。而且我也不是散步片源(種子)的人。

    最近已收到法院的傳單,想請問律師:
    1.接下來是走和解比較好嗎?
    2.和解的金額以你的經驗大概落在多少? 因為怕對方會抓著"下載好幾萬次"這個點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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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先,如果可以和解並請對方撤回告訴,當然對你會是比較有利的。費用部分,要看侵害的大小、你的財力高低而定,沒有一定的費用,這屬於談判能力的問題,而非單純的法律問題。
      下載好幾萬次,這要看是不是有證據,由於BT是可以分散下載的軟體,在下載時會向有下載標的的網路上多數來源分別下載,所以可能在同時間會有多個人連接你的電腦,幾萬個點曾經連結到你的電腦,每個點下載個幾MB也是有可能的。
      你可以向對方表示自己財力不高,能夠負擔的範圍只有一兩萬,請對方斟酌,然後再雙方逐步砍價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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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律師你好,我之前是外務兼業務有配給公司手機,老闆都是直接line配給的那隻手機,現在被老闆資遣了,他不想處理加班費這個問題,請問我可以拿公司手機的聊天記錄當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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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律師你好,我之前是外務兼業務有配給公司手機,老闆都是直接line配給的那隻手機,現在被老闆資遣了,他不想處理加班費這個問題,請問我可以拿公司手機的聊天記錄當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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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雙方藉由Line或電子郵件往來討論,均可以在調解或訴訟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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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律師你好.我想詢問因為我在網路上販賣服飾店的那種塑膠袋子(裝衣服的)上面印有雙C圖案,前幾天被刑警大隊收查扣壓,因為我的袋子一包都是50入裝,他們是直接算50件,我總共有26包,以至於扣押件數看起來很多1300件 ..筆錄也已經做完了 現在正等開庭,想請問件數那麼多會影響最後判決嗎? 還有開庭時我開如何對應? 大概罰款金額介於多少呢(想有個底) 麻煩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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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數量會影響損害賠償的金額,一般而言如果雙方和解,檢察官會給予緩起訴的處分,但是因為你被查扣的產品數量龐大,因此會使得和解的金額提高而最後可能無法達成和解。
      此外,損害的大小也是刑事判決的量刑基礎,如果侵害的金額龐大,法院將來判決時量刑也會相對較重。
      如果在偵查階段無法和解,將來檢察官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者,法院的處罰應該是以自由刑為主,例如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但是你的侵害數量較高,如果以真品每個上萬元的零售價計算,你侵害的數量達到1300件,商標權人可以請求數千萬的損害賠償(法院應該會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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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個換物糾紛

    簡單說就是那女生自己的洋裝有破洞 他就說 那就退回我的幾個東西 退我的全新的敷料跟「半盒」假睫毛 我也說好
    但我跟他說 退半盒我只能自己戴 而我只能戴透明梗 所以麻煩退我透明梗 他就說憑什麼妳說退什麼就什麼 退回的東西是我決定的
    還威脅不准我公開對話 有法律責任

    然後我選了一個沒有她在場的換物群組跟大家聊這些細節 我沒有公開對話截圖跟他的資料 我只有敘事過程 然後有人截圖給他看 他就說要告我 自己卻在其他換物群公開與論我 只截圖她的一面之詞 整個過程跟我的回覆都沒公開 可是有公開我的蝦皮賣場資料
    請問我可以怎麼處理這樣的糾紛 因為是換物不是買賣 我不清楚警方會不會受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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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的問題包含幾個部分:
      第一,以物易物有瑕疵,雙方退換物品的部分,在開始交易前如果沒有詐欺行為,應屬於民事的物之瑕疵擔保問題,雙方同意換東西,應該是不會構成刑事犯罪,警察對此類問題應該是不會處理,即使處理最後檢察官也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第二,雙方在群組講對方行為如何的部分,如果該談話內容有損害他人的名譽,且該談話內容與公益也沒有關係,則講述有損他人名譽的行為可能會構成誹謗罪。
      建議是不要隨意在網路上講述有損他人名譽的話語,以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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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好
      我們討論過程都只是再說事情原委,完全沒有攻擊對方。
      可對方是在群組張揚的標記上我line的名字攻擊我,他打的文字如下「��M超沒種,只會在群組放話,負評超多」,我並沒有回應任何話對他後續行為,而我也沒在群組多說什麼,敘事過程只有說到比較嚴重的是,「他一開始威脅我如果公開對話會有法律責任,如果他再繼續在群組有毀損我名譽的行為跟在我蝦皮公開留言挑釁的動作,我只好走法律程序」。
      而且在東西破損這件事情上,他原本什麼都沒說就答應換回我的部分東西,後來就說可能寄出前有放洗衣機才破洞,最後翻臉的時候說我怎麼知道是不是我寄出去就壞了,可能是你用的啊,那你就是詐欺...非常讓人不開心的反覆神邏輯。
      還是可以有什麼方式,我可以提供完整的對話紀錄跟過程細節給您,因為我目前還沒拿回我的東西,對方也還沒刪除留言或者在群組裡的挑釁,我希望了解可以怎麼制止他的行為並且拿回我的東西以及退回他破洞的洋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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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洋裝的退換及退錢等屬於民事給付物品的法律關係,如果無法達成合意,你只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

      在網路上誹謗他人或公然侮辱則包含了刑事的處罰及民事的損害賠償(和解通常要上萬元,不和解會有刑事罰金及民事損害賠償),這部分比前面那部分嚴重很多,你和對方都最好小心處理,不要在氣憤地當下,隨意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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