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 星期一

使用免費素材網站下載圖片著作之民刑事責任問題

案例:
A公司創作大量照片或圖片著作並將相關照片提供素材網站B,並委任B執行授權第三人使用及收取權利金事宜。C公司為網頁設計公司,其發現另一非經授權之D素材網頁陳列了A公司的照片,且D素材網頁在未經A公司許可下標示本網頁之照片可「免費下載使用」,C公司未支付任何授權金直接將A公司之圖片下載並使用客戶的網頁設計中。
A公司於發現C公司於網頁中使用了自己的圖片著作,經與B確認後得知C並非取得授權之客戶,因此提起民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