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公司與員工簽訂競業禁止契約應注意之事項(有需要免費法律諮詢留言者,歡迎於留言板留言)


案例主題:

小廖95年間任職於亮晶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於Flash Memory研發工作,職務為IC設計部經理,任職期間與公司簽有「智權歸屬暨保密合約」,約定對公司負有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97年間小廖因與公司負責人口角衝突,憤而離職。離職後,小廖受到楊子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的青睞,至該公司擔任研發經理,主要的工作亦為Flash Memory設計。

亮晶晶半導體公司得知小廖於離職後投身敵營,憤而以雙方簽訂之「智權歸屬暨保密合約」為請求權基礎,提起訴訟請求小廖賠償雙方於契約中約定之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