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留言)
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由陳俊溢律師創立,陳律師專精於智慧財產權、勞工及一般民刑事法律領域相關的爭議及權利保護議題,並熱衷於幫助民眾解決生活上的法律問題。
2016年2月26日 星期五
設計倘於功能性特徵外,尚具有裝飾性而可產生不同之視覺效果之設計特徵,即不應認定其僅具有純功能性特徵而否准專利(有需要免費法律諮詢留言者,歡迎於留言板留言)
案例事實:
A
公司為生產銷售消費電子之公司,
A
公司準備開發一平板電腦產品,為避免他人仿造該產品,不但對該平板電腦外觀申請設計專利,同時也針對該平板電腦的內部電子組件申請設計專利。詎料,智慧財產局對
A
公司申請的「電子組件」設計進行審查後,認為該設計屬於純功能性之物品造型,因此否准了該設計專利之申請,
A
公司不服,對該審定處分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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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之醫療期間(有需要免費法律諮詢留言者,歡迎於留言板留言)
勞動
基準法第
59
條規定之醫療期間,係指勞工因職業災害接受醫療,而不能從事原
勞動
契約所約定之工作,抑或勞工未能從事原定工作,且未經僱主合法調動勞工從事其他工作者
案例事實:
A
為
B
保險公司員工,從事的工作為招攬保險業務,
99
年
3
月
8
日上班途中因車禍受傷,
A
因此向
B
公司申請工傷假後停止上班,休養
3
個月後,
B
公司於
99
年
6
月
9
日派人員訪視
A
,訪視的結果為
A
除了手部轉動尚有輕微疼痛外,其他傷痛均已痊癒。
B
公司因此要求
A
停止休假回公司繼續工作,
A
以其因為手部疼痛無法騎車招攬業務,拒絕
B
的要求,未回到公司上班亦未向
B
請假,
B
遂於
99
年
6
月
15
日以
A
曠職三日為理由,終止與
A
的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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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5日 星期一
使用他人著名商標作為廣告關鍵字,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4條(現行第25條)之侵害行為(有需要免費法律諮詢留言者,歡迎於留言板留言)
案例事實:
A
為「幸福家庭」商標之所有權人,該商標經
A
費心經營行銷,已成為消費者喜愛的著名商標。
A
某日於
Google
上鍵入「幸福家庭」為搜尋關鍵字,發現
G
搜尋引擎公司竟將其所註冊之商標作為關鍵字廣告,販售予具有競爭關係的
C
及
D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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