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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 星期一

使用免費素材網站下載圖片著作之民刑事責任問題

案例:
A公司創作大量照片或圖片著作並將相關照片提供素材網站B,並委任B執行授權第三人使用及收取權利金事宜。C公司為網頁設計公司,其發現另一非經授權之D素材網頁陳列了A公司的照片,且D素材網頁在未經A公司許可下標示本網頁之照片可「免費下載使用」,C公司未支付任何授權金直接將A公司之圖片下載並使用客戶的網頁設計中。
A公司於發現C公司於網頁中使用了自己的圖片著作,經與B確認後得知C並非取得授權之客戶,因此提起民刑事告訴。

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

大陸人民之著作財產權在台灣受侵害,著作財產權人得否提起刑事訴訟 (有需要免費法律諮詢/律師諮詢者,歡迎於留言板留言)

案例:A公司設立於大陸地區,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視劇、綜藝節目等視聽著作授權播放及相關攝影產品及光碟片等之銷售。B為設立於台灣地區之公司,其未經A公司之許可,擅自將A公司擁有之電視劇視聽著作燒錄於光碟片,並經由網路銷售。A公司發現其視聽著作之著作財產權遭人侵害,欲對B公司在台灣提起自訴或告訴?

2016年8月15日 星期一

研究生接受指導教授指導撰寫論文,該研究生是否單獨為該論文的著作人(有需要免費法律諮詢/律師諮詢者,歡迎於留言板留言)

案例事實:
A為畢業於某公立大學研究所,A接受B教授的指導撰寫碩士論文,撰寫論文期間,A先與B討論論文的綱要及方向,然後由A蒐集所需要的資料、進行文章的撰寫,然後A將文章草稿與B進行討論及完成最後的修改,試問B對於A的畢業論文是否得主張其為共同著作人。

2016年8月8日 星期一

受僱人於受雇期間基於履行職務而創作著作,該著作的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屬於何人?(有需要免費法律諮詢留言者,歡迎於留言板留言)

受僱人於受雇期間基於履行職務而創作著作,該著作的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屬於何人? 受僱人離職後,若有意基於該著作所闡述之原理進行創作,應如何避免侵害著作改作權?

案例事實:
A公司之主要業務係銷售某統計軟體「SPSS」,B受雇於A公司,雙方於勞動契約中同意「B於受雇期間基於職務創作者,該等創作均以A公司為創作人,並由A公司享有該等創作所衍生之任何智慧財產權及申請權」。BA公司任職期間,因為A公司業務需要,針對「SPSS」軟體製作上課「講義a」,作為公司對客戶教育訓練之用。嗣後,B被同為銷售「SPSS」軟體的C公司高薪挖角,B因此自A公司離職。BC公司任職期間,根據原先創作的上課「講義a」的內容製作了另一版本的上課「講義b」。A公司發現競爭對手C公司發送給客戶上課「講義b」,經比對後認為該「講義b」係改作自「講義a」,因此對B提起侵害著作改作權的告訴。